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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海外“墨子工坊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  来源: 发展规划处 时间:2024-09-13 作者: 点击:

    关于开展海外“墨子工坊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  辽教通〔2024〕195号

    各市教育局、各有关高等学校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品牌,按照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关于推动职业院校在海外开展“墨子工坊”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3〕329号,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度在海外开展“墨子工坊”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报送范围

    近期完成“墨子工坊”项目签约的院校和拟于2024年签约的院校。

    二、报送要求

    (一)各校要高度重视“墨子工坊”建设及相关情况报送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,按照《指导意见》要求科学规划、精心组织,统筹资源、高效推进。

    (二)文件题目宜为:关于开展XX“墨子工坊”项目建设工作的报告。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:

    1.建设的背景和意义(包括:建设“墨子工坊”的地缘背景、当地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、当地职业教育发展情况、中方企业“走出去”基本情况等,项目建设将产生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方面的意义)

    2.建设主体(包括:中方院校、中方“走出去”企业、外方院校等各方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)

    3.行业和专业领域(包括:学历和非学历教育面向的行业领域、协议商定的具体合作专业名称)

    4.建设任务(包括:项目团队建设,办公及教学实训场所建设,外方国家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建设,学历生联合培养,非学历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培训,海外员工培训,在专业建设、师资培养、教材编写、资源开发、装备开发、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其他合作,其他人文交流特色活动等)

    5.预计挂牌运营时间

    6.经费预算

    (三)“墨子工坊”的命名遵循以下原则:国家·省/市·XXX产业·“墨子工坊”。

    (四)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,有多个签约项目的学校在一个文件中对多个项目逐个予以说明。项目建设协议等材料作为文件附件一并报送。

    (五)请各校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。为方便工作对接联系,请在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
    三、报送方式

    文件电子版(首页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、word版)发送至邮箱lnzjchmzgf@163.com。

    联系人:赫 璐,李晓威

    联系电话:024-86896319



    辽宁省教育厅

    2024年5月14日

    地址: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

    电话:+0412-8402696

    传真:+0412-8402898